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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职责


      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审核以委局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党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筛选、提供案件线索,核查有关信访案件,督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审核办理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信访监督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并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等。


      第一至六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镇(街道)、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镇(街道)、部门(单位)县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监督、指导联系镇(街道)、部门(单位)纪律审查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室):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负责审理下级纪委上报的特别重要或复杂及需要备案的案件;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的程序性条规;承担县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


      县廉政舆情信息中心: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任务;负责受理互联网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信息的举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负责纪检监察网站维护和更新;负责制定和落实利用网络、媒体、短信等开展廉政宣传和舆情监控的工作计划;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及有关工作作风投诉问题处理的信息保障任务;负责县廉政教育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等。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党内监督,监督监察联系部门及其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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