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 举报指南
  • 举报指南


      举报受理范围

      1、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3、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外的问题,请向相关部门提出。

       

      处理信访举报的一般流程

    广饶党风廉政网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46-6441503 传真:0546-6441503 邮编:257300
    技术支持:青岛联科 ICP备案序号:鲁ICP备 14003161号 最佳浏览效果 建议使用IE6.0 以上版本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

    鲁公网安备 37052302000135号